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司司长田锦尘在丝路国际论坛2016上指出,“一带一路”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长,需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支持体系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3周年,也是中国政府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1周年。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司司长田锦尘21日在波兰华沙举行的丝路国际论坛2016上指出,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投融资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催化作用,但仍需进一步创新机制,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支持体系。
田锦尘表示,回顾“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不难发现其借用了丝绸之路这样一个历史符号,却赋予了更加具有时代特征的丰富内涵。当前,全球经济仍处于深刻转型当中,全面复苏仍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寻找新的增长动力和来源,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共识和选择,“一带一路”倡议正是契合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要求,顺应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不断推动各类要素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并与市场深度融合,有利于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
田锦尘说,“一带一路”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理念,在地域上横贯亚、欧、非大陆;连接活跃的亚太经济圈、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以及潜力巨大的腹地国家;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5大领域,为沿线各国开辟了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发展红利、深化互利合作的新途径。
“目前,‘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很多重大合作项目和工程相继落地实施。这都离不开创新的、多元的投融资支持。”田锦尘举例道,我们创新商业运作模式,以中国—印尼合资方式建设并运营雅万高铁,并以混合贷款方式提供融资支持,打造了中国—印尼高铁合作利益共同体,为项目实施地带来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对外投资模式,与法国共同投资修建并运营英国萨默塞特郡欣克利角C核电站,是我国与合作国共同在第三国开展投资合作的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田锦尘认为,“一带一路”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长,需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支持体系。为此,他提出五个方面建议:
一要秉持开发性金融理念。在市场导向和商业原则下,采取“先期扶持、长期获益”的开发理念,缓解和应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金需求量大、未来回报周期长等问题。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各自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与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搭建合作机制,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投融资支持。
二要应用多元化投资模式。用好多元筹资及PPP运作模式,推动政府、公众、企业间的共赢多赢,真正实现项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利益共同体。探讨共同赴第三国开展投资合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提升联合竞争力。
三要发挥多边金融机构优势。共同促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发展;积极推进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之间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联合授信、担保互认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利用好双、多边金融合作和相关国际金融组织等多种合作机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磋商,为各国开展经济合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四要创新和完善金融工具。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我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五要加强区域监管合作。推动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参与沿线国家市场评级。
据悉,丝路国际论坛是“一带一路”框架下的高端交流合作平台,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国际关系和可持续发展中心等智库于2014年创立。本次论坛主题为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亚欧互联互通;支持单位为中国外交部、中国国家发改委、波兰经济发展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关系和可持续发展中心、波兰信息与外国投资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