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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国地联合、省工程研究 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7-26 16:21:55 被阅览数: 250 次 来源: 湖北省技术创新促进会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为认真做好2024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和国地联合、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认定工作

(一)领域方向

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须符合我委编制《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领域指南》确定的方向和范围。

(二)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须在湖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已组建工程研究中心,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3.省工程研究中心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进行工程化开发且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作用强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省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为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须和企业联合共建,并有明确的共建协议和责任分工;

4.省工程研究中心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设施及基础条件,具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或人才队伍。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且依托单位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5.同一法人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属地有控股关系的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承担国家、省重大战略任务的部属高校在该方向上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同一细分领域(方向)已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不重复进行认定。

(三)工作程序

主要包括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公示认定五个程序。其中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

1.申报。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单位自愿进行申报,按照单位归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发改委组织单位按要求提供工程研究中心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后统一推荐。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对工程研究中心领域方向、基本条件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由我委反馈给相关市(州)发改委,由市(州)发改委通知相关单位按要求编制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3.专家评审。一是量化打分,主要是对工程研究中心各项申报数据进行核定、打分。二是专家答辩,主要是对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情况、组织机构和运行情况、对攻克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贡献、对保障国家省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的贡献、对推动技术成果应用和带动产业发展的贡献等方面进行答辩评分。

4.现场核查。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实申报材料与实际是否相符。

5.公示认定。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认定评审报告和推荐名单,我委对拟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审定,经公示后予以认定。

二、评价工作

(一)评价范围

2022年及以前认定的国地联合、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二)评价材料

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材料主要包括: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作总结、评价表、相关附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因相关原因发生名称调整和依托单位(或共建单位)变更的,请填写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市(州)发改委认真做好2024年度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组织工作并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须上传市(州)发改委申报文件、市(州)推荐省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

(二)认定工作材料报送分为两个阶段:资格审查阶段和专家评审阶段。

1.资格审查阶段:各市(州)发改委将认定申报文件、推荐省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和审核后的工程研究中心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统一报送至第三方评审机构。

2.专家评审阶段:各市(州)发改委按另行通知要求,将审核后的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统一报送至第三方评审机构。

(三)评价工作材料含各市(州)发改委评价申报文件、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汇总表和审核后的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及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统一报送至第三方评审机构。

(四)《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领域指南》、已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名单、需参加评价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资格审查及证明材料、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国地联合和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总结报告及证明材料、指标解释和填写说明及证明材料相关要求请在邮箱hbgczx2022@163.com(密码HBgczx123)下载。

)我委和第三方评审机构均不接受申报单位单独报送材料。材料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石牌岭路130宸胜中心2012室。联系人:吴大德,联系电话:13545000272工程研究中心认定资格审查材料、国地联合和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816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市(州)推荐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

2.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汇总表

3.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变更申请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726

附件:市(州)推荐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docx

附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汇总表.docx

        附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变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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