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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2-7 16:27:15 被阅览数: 1096 次 来源: 湖北省技术创新促进会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二)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三)强化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四)强化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

(五)强化知识产权高水平开放协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二)加强组织协调

(三)加强资源配置

(四)加强宣传推广

(五)加强人才建设

(六)加强考核评估

名词解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知识产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知识产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重组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了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湖北省推进品牌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颁布出台《湖北省专利条例》《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法规政策。推动湖北专利奖升级为省政府奖,完成首届湖北专利奖评选,获奖者近半数来自于企业。高位推进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形成全省上下合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良好局面。持续发布全省知识产权发展报告、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等,连续举办“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传、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光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等重大活动,大力弘扬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升。

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档升级。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015年的4.3件增长到2020年的12.41件。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全国排名分别上升2位和3位,位列全国第9、第8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保持全国第7位,居中西部地区之首。有效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较2015年分别增长242.8%、24%、90%、10.7%,其中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分别位列全国第3、第2位。版权作品年登记量突破5.1万件。“十三五”期间植物新品种权(含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登记量累计达到216件。新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县(市、区)以及园区16个,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200家。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大幅提高。成立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了一批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获批建设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首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被纳入全国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省份、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试点省份、国家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成立全国首家地方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全国首个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实现省内市州全覆盖。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获国内版权领域最高奖项“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组织“雷霆”“铁拳”“蓝天”“剑网”等专项行动,持续形成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湖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国第5位。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到129.5亿元。武汉、宜昌先后获批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中央财政分别支持2亿元、1.5亿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高校运营(武汉)试点平台”落户湖北。引导建设120家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单位,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1000万欧元的价格成功向境外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连续四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金奖数和获奖总数均创历史新高。建成中部地区唯一的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搭建起以版权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服务平台。东风汽车公司首获2017年“中国商标金奖”商标运用奖,填补了我省在中国商标金奖领域的空白。

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更加坚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4家企事业单位获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年专利审查量由2015年的3.8万件增长到2020年的15.36万件,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降至21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降至14.5个月。“新一代湖北省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系统”等平台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先后成立湖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湖北省高校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1000多家。建成13个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市州)基地、20个湖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全省90所中小学校列入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7所中小学校入选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7所高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国家级教学团队等为依托,形成了一批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研究人才队伍,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学术研究高地。

与此同时,我省知识产权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尚显不足,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有待提升;二是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紧密,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存在差距,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知识产权服务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不足,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高端人才缺口较大;五是知识产权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统筹协调发展任务繁重。

(二)面临形势。

从全球范围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发生深刻变革。部分西方国家不断通过国际规则制定权与话语权谋求国家利益和竞争优势,试图采取技术壁垒、技术管制、实体清单、严格审查、限制科技交流合作等方式对我国进行打压,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制高点”、区域发展竞争的“关键手”,谁掌握更多知识产权,谁能够更好保护知识产权,谁就把握了发展主动权、竞争优先权。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转型,发挥知识产权治理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和辐射作用,以创新为主题的全球竞争态势更加激烈。

从国家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加以谋划和部署,对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了知识产权在国家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大意义,突出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找准知识产权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以更高的标准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从湖北实际看,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战略定位,是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明确的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我省科技创新资源丰富,实体经济基础扎实,科技和产业是最大的两个比较优势,当前正积极争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着力打造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强大的内生动力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我省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省,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迫切需要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奋力开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两个转变”,以“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两大关键环节,围绕知识产权全链条部署五大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企业知识产权护航、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品牌培育、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等工程和行动,服务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支撑对外开放,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打造新时代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样板、激活知识产权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新引擎、构筑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塑造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初步建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按照“质量优先、效益为要”的要求,明确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思路、实施路径和工作机制,鼓励更多政策、资源向高质量知识产权倾斜。

坚持整体推进。强化战略导向和规划引领,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系统谋划知识产权强省战略体系,加快形成反映时代特征、符合湖北实际、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全链条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坚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和有效运用,用改革创新的方法破解难题、化解风险,加快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开放共享。以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思维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全力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和社会公众获得感。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在服务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支撑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加快形成,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磁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地”、知识产权转化的“沃土”,努力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超过20%,达到12件;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年均增长超过10%,达到2.8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超过10%,达到20件;年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保持全国第一方阵;有效注册商标量年均增长超过8%,达到100万件以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量年均增长超过11%,达到600件以上;有效地理标志总量年均增长超过4.5%,达到600件以上;版权作品登记量年均增长超过19%,达到12万件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提能增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势有效发挥,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明显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逐步健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专业市场、展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示范市(州)、示范县(市、区)覆盖率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资本运营高效运作,知识产权保险、证券化、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充分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达到13%和7.5%;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高;高校院所的科研活动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年均增长超过16%,达到300亿元。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培育发展200个以上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带动能力强的知名品牌。

——知识产权服务提档增效。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有效运行,建成一批技术先进、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开发一批市场覆盖广、用户反响好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稳步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大幅提升。

——知识产权环境加速优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合力更强。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专业人才规模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工作更富成效,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管理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便捷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规范进一步加强。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培育高价值专利。优化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培育高质量专利的发展导向。引导湖北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及高校院所强化知识产权价值导向,提升掌握核心专利能力,打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一流创新高地,有力支撑构建科技强省“四梁八柱”。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及科技服务等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前沿领域,加强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和战略储备,促进“卡脖子”技术攻关,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聚焦在鄂实施的国家重大专项、省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创新项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加大高价值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推动产出一批高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围绕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51020”现代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专利组合)。支持关键产业领域专利优先审查,加快高价值专利获权。加强标准必要专利的培育,促进专利与标准融合创新。

推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登记。主动服务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和我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态构建,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等关键领域,鼓励企业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登记。严格落实对新认定软件企业和新登记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推进“双软认定”,引导软件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加强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有效保护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工作。围绕打造现代种业新高地、建设种业强省,鼓励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和创制,逐步成为种质创新利用的主体。提高品种审定标准,深化登记品种管理。支持洪山实验室、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能力。积极推进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建设。鼓励支持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展一批以特色地方品种开发为主的种业企业,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有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形成品牌聚合示范效应。以全省重点产业、地方特色产业、“一县一品”“一业一品”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培育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以重大宣传活动为抓手,加大湖北品牌推广力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以及湖北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开展海外品牌布局,通过申请注册、海外收购等方式,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坚持市场导向,多途径提高市场主体培育、保护和运用商标专用权能力。聚集商标品牌服务资源,增强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全方位提高商标品牌服务水平。

打造精品版权。研究制定激励版权作品创作创新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加快培育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为代表的版权精品。完善作品创作与传播使用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版权贸易。推进光谷创意产业基地、华中数字出版基地等园区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版权文化产业集聚地,提升版权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为龙头,搭建版权登记代理平台、交易平台,不断拓展版权业务增值服务。加强特色产业和专业市场的版权保护。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

(二)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民法典和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地方立法,认真开展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承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改革试点示范任务,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强化商业秘密尤其是保密技术信息、商务信息及源代码的保护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电子商务新业态以及遗传资源、民间文艺及传统知识等特殊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措施。研究建立数字经济产权保护机制,完善开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研究制定落实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严格司法保护。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积极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知识产权审判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完善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推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健全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开通快审快结“绿色通道”,推行跨区域远程诉讼。深入开展以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为重点的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侵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行政保护。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省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复侵权、故意侵权行为,坚决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申报建设中国(湖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强建好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支持襄阳、宜昌等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保护中心,为湖北优势产业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健全协同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推进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协同,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效能。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落实落地。完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完善行政裁决告知制度。进一步强化侵权货物口岸漂移区域海关执法联运机制。

构建多元共治。发挥湖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其他商事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提高确权和维权效率。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强信息沟通,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自主维权。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机制,调动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三)强化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坚持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作为知识产权引领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建立健全产业发展统计制度,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定期发布产业发展指南。加强分类指导,集成创新资源,着力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版权产业。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化利用。支持政府引导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吸收社会资本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加快推进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围绕“光芯屏端网”、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推动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强所。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鼓励国有企业向中小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支持国有企业和高校院所建立专利分级分类筛选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建立“专利池”。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产业生态,大力培育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企业和科创型上市公司,提升源头创新质量。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支持高校院所加强技术转移队伍建设,或者委托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支撑。

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平台。支持建设若干聚焦产业、带动区域的运营平台,积极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高校运营(武汉)试点平台、中国节能环保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各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为已获取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提供专利转让、许可、质押等业务办理的绿色通道。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深化地理标志产业经济融合发展。支持建好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打造“版权+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扩大长江科技创新要素大会影响力,打造湖北展示交易品牌。培育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等新模式,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健全运营交易规则,加强运营平台监管,规范运营交易行为。推动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运营金融支撑。充分利用各级现有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直投或跟投的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运营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等,加大对获取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进入知识产权产业化领域。健全知识产权保险市场,引导设计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险种。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拓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金。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采用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形式探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建立高价值专利评价体系,开展高价值专利分析评价,形成有利于高价值专利产出的鲜明导向。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业务,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

(四)强化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

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建设,落实“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机制,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审查、评估、审判、权益分配等改革,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探索知识产权清单管理模式,建立知识产权风险评议项目清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目录清单以及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商标、高影响力版权等培育清单。严格治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注册代理、无资质代理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能。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商标快速审查、确权绿色通道。推动知识产权各部门职能融合、业务协同,最大程度发挥知识产权业务组合优势。

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健全公共服务支持创新工作机制,地市级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加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建设,打造以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为核心、线上线下相结合、立足中部、辐射全国的运营服务网络。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考核和管理机制。完善“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化、模块化和智能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发展,鼓励提升专利审查质效,融入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服务机构,构建面向产业集群的全区域、全领域、全链条、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武汉东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培育发展一批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引更多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为光谷实验室等一批湖北实验室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生态。建立湖北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及运营信息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级评价规范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和服务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差异化发展和有序竞争。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主动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强化服务机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行业规范自律经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生态。

(五)强化知识产权高水平开放协同。

加快知识产权开放合作步伐。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重大战略,加强与其他省市在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培训、服务等方面的合作,提升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协同水平。聚焦湖北技术来源地、产品出口地,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推动知识产权多元合作,提升湖北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联盟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鼓励国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鄂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华创会、楚商大会、光博会等开放平台,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探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模式。加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

促进知识产权全域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发挥武汉的“主引擎”引领作用,突出做强和创新,支持武汉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大力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率先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先导区,积极推进“1+8”城市圈知识产权同城化发展,辐射带动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档升级。发挥“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的南北“两翼”驱动作用,突出做大和畅通,重点提升承接知识产权转移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化知识产权资源要素投入,布局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依靠知识产权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武汉、宜昌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加强对省内市县的分类指导,抬高知识产权全域高质量发展底板,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优势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及试点、示范园区,补齐县城和小城镇知识产权信息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

完善知识产权协同治理体系。研究制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谋划一批知识产权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积极推进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改革部署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创新政策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贸易、人才以及军民融合等政策的衔接,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合力和叠加效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事业行稳致远。

(二)加强组织协调。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发挥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湖北省推进品牌强省建设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坚持全省一盘棋,压紧压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落实本规划的工作机制。落实局省合作会商精神,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高标准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知识产权专家库、国家及省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研究资源为支撑,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三)加强资源配置。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原则,做好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工作,重点支持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市、县级政府要统筹用好各类科技创新资金,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市县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知识产权领域,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

(四)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规划宣传与政策解读,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尊重知识产权、人人保护知识产权、人人从知识产权中受益的良好局面。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万里行、“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品牌日等活动,定期发布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报告、商标品牌发展报告、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讲好湖北知识产权故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持续推进全国、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鼓励知识产权文化和理论研究,支撑和促进湖北特色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五)加强人才建设。

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培育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引进一批知识产权海外实务人才。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人才奖励制度。支持条件成熟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或知识产权学院,形成“本、硕、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双创服务基地、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面向科技园区、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分类开展具有区域、行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人员培养,分层级、分区域系统开展培训。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合理配置,配齐配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力量。开展知识产权职称评聘,引导高校院所在现有职称评价与岗位考核体系中加大专利转化运用的考核权重。

(六)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评价和保护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完善通报约谈机制。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各市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

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强国:是指在知识产权国际竞争中具有强大知识产权实力的国家,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强、知识产权制度优越、知识产权环境优良、知识产权绩效显著、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大等主要特征。

知识产权全链条:是指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重点环节。

知识产权运营: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采取一定的商业模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商业活动。

知识产权服务:是指为各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提供专业服务产品的活动,包括信息服务、代理服务、法律服务、运用转化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是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等七大类。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至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行业发明专利规模(连续5年期间发明专利授权量之和)和密集度(单位就业人员连续5年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即发明专利规模与同一时期年平均就业人员数之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行业发明专利规模和R&D(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

(3)行业发明专利密集度和R&D投入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

标准必要专利:是指为实施某一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

高价值发明专利:是指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权利稳定或价值较高的有效发明专利。符合以下任一方面要求的专利可以认定为高价值发明专利:

(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

(2)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有效发明专利;

(3)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

(4)有许可他人实施收益或实现质押融资的有效发明专利;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有效发明专利。

PCT国际专利申请:是指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PCT专利申请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显示出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的程度、企业专利质量和知识产权创造活力。

马德里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实质性派生品种:是指主要从原始品种或原始品种的派生品种实质性派生,并明显区别于原始品种,但仍保留了原始品种的基因型或基因型组合控制的基本性状表达的品种(除因派生产生的差别外)。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集成电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集成电路包括布图设计和工艺技术。

双软认定:是指对软件企业的认证和对软件产品的评估登记。

遗传资源:是指取自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并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材料。

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院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它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的多重功能。

技术调查官:是指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检察工作或司法裁判活动中,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类纠纷中所涉及的技术事实提出意见的辅助人员。

品牌聚合效应:是指品牌产品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占有率,其知名度与美誉度持续提升,从而获得较好经济效益,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51020”现代产业集群: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10个五千亿级优势产业、20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数字化、融合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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