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襄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建议》(第6670号)收悉,经商工信部、民航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襄阳发展通用航空产业纳入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和将襄阳作为国内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示范城市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我委印发了《关于建设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并优选了26个产业基础好、综合实力强、体制机制活、短期能突破、示范作用大的城市,开展全国第一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第一批示范区建设进展,以及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总体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二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届时,我们将根据襄阳市通用航空产业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情况,予以统筹研究并积极推动。
二、关于加大对襄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
《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对大中型通用飞机、公务机、特种飞行器和大中型直升机做了明确布局,并鼓励发展6座(含)以下轻小型通用飞机、3吨(含)以下直升机和轻小型特种飞行器。工信部将按照国家有关战略部署,大力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促进通用航空产业集聚,引导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也将积极开展央地对接,全力支持襄阳通用航空业的发展,结合在荆门航空小镇规划、建设、运营及通用机场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指导襄阳通用航空产业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开展相关合作。
三、关于加大对襄阳通航机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中明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辖区内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新建通用机场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规划审批(核准);优先支持支线机场增设通用航空设施,拓展业务范围,兼顾区域通用航空运营服务综合保障。
因此,我们建议,一是积极争取湖北省政府支持,在编制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时,统筹考虑襄阳市新建通用机场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挥对区域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按照《关于修订〈民航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6〕15号),民航局将对符合规定的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给予支持。二是襄阳市政府统筹考虑运输机场与通用机场规划布局,鼓励非枢纽机场增加通航设施,拓展业务范围,兼顾区域通航运营服务综合保障。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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