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主要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重点推进我省与国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国际技术转移,拓展我省科技国际化深度和广度创新,服务于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民生改善以及全省对外开放战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在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民生改善、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与欧美等科技发达国家开展的重大联合研发项目;
2.在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生态环境和人口健康等领域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开展的重大对外科技合作项目;
3.通过建设海外研发中心、企业并购或合资参股等方式有效利用当地科技资源为增加专利技术储备、扩大产品出口、建立合作渠道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4.围绕国际创新资源信息平台建设、重大对外科技合作活动、专业性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等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
二、支持对象
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主要支持资助对象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项目申报单位注册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在线申报系统”(www.hbstd.gov.cn)进行申报填写,上传PDF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并在系统中提交至项目推荐单位。后期获批立项的项目需在线打印申报书面申请材料并报送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2.项目推荐。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高校院所负责推荐项目,请各推荐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指南及相关要求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并在系统中完成网上推荐后,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于2016年1月18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3.资格认定。省科技厅同期启动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重新认定和调整工作,请所有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按照附件1要求,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总结材料需电子版)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4.2016年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和推荐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16日为止。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是科技部或湖北省科技厅认定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依托单位(高校依托单位为所在学院)和团队,一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合作渠道落实,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合作目的明确,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合作计划并签署合作协议、合同或合作意向书等;
3.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未开展项目验收或未通过项目验收的依托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汉梅、罗杉
电子邮箱:48168617@qq.com
联系电话:027-87135823,87135827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87222271
附件:1、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清单及认定材料要求
2、湖北省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书(格式)
2015年12月11日